酒后駕車釀成慘禍 保險公司違規(guī)操作拒賠
經(jīng)銷商全程代辦保險暗藏風險
保險公司未盡告知義務成被告
47歲的王彪(化名)是臺州溫嶺人,一年前的那場車禍讓他失去了惟一的兒子王虎(化名)。因為肇事者是酒后駕車,保險公司“理所當然”地拒絕了高額賠償。不過,王彪最近卻決定向這一行規(guī)挑戰(zhàn),因為他發(fā)現(xiàn)投保時保險公司并未盡到告知義務。
酒后駕車造成車毀人亡
2004年11月29日,王虎帶著幾個朋友開著父親半年前新買的寶馬車去樂清辦事。當天晚上,在樂清開回溫嶺的路上,在過一個急轉彎的時候,因車速過快造成側翻并沖出公路。王虎和車上另一乘員當場死亡,當時的駕車者鐘某及另兩名乘員重傷。寶馬車也因此嚴重毀損,已沒有修復價值,只能做報廢處理,70多萬元買來的車子瞬間成了一堆廢鐵。
樂清市交警大隊調查后認定,鐘某酒后駕車,對這起兩死三傷的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法院判決鐘某賠償王彪全部經(jīng)濟損失80多萬元。但是由于沒有償付能力,判決書成了王彪手上的一張空頭支票。喪子之痛的王彪陷入了絕望。
多次交涉保險公司拒賠
見鐘某無力償還,家破人亡的王彪轉而向保險公司索賠。實際上車禍發(fā)生的第一時間里,王彪就趕到了現(xiàn)場并立刻通知了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臺州中心支公司溫嶺營銷服務部。2004年4月,他在該營銷服務部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車上責任險。但是,保險公司以鐘某酒后駕車為由,拒絕向王彪作出任何賠償。因為該公司的機動車輛綜合保險條款中明文規(guī)定,肇事司機酒后駕駛屬于免責范圍。
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都會把酒后駕駛列入免責范圍,在保險公司看來向王彪賠償是不可能的事情。經(jīng)多次交涉,保險公司的態(tài)度始終沒有改變。想想保險公司有理有據(jù),王彪知難而退了。
投保人沒有在投保書上簽字
去年11月,就在王彪感覺索賠無望的時候,他卻聽說了這么一件事情:余杭一車主發(fā)生事故后駕車逃逸,根據(jù)保險條款,逃逸屬于免責范圍。但車主卻認為投保時保險公司沒有將這一情況告訴他,遂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審理后認為,保險公司有義務將免責條款告訴投保人,否則免責條款無效,最后判定保險公司需承擔賠償責任。
王彪頓時眼前一亮,自己的遭遇不正和人家的差不多嗎?王彪這時才仔細回憶了當時投保的情景。2004年4月,他以70多萬元的價格向溫嶺一家汽車經(jīng)銷商買下了一輛華晨寶馬530I型轎車。當時經(jīng)銷商提供的是全程代理服務,即代辦上牌代辦保險。支付了購車款后,王彪就放心地讓經(jīng)銷商去張羅一切。
2004年4月16日,經(jīng)銷商將保險公司臺州中心支公司溫嶺營銷服務部出具的一份機動車輛綜合保險單交到了他手上。保險總金額為70萬元,保險期至2005年4月16日,保費共10200元。
“因為全都由經(jīng)銷商代辦,到最后我只拿到了保險單和發(fā)票,從沒有看到過投保書,更沒有看到免責條款!蓖醣牖貞,經(jīng)銷商非常順利地辦好了保險的所有手續(xù)。
保險公司違規(guī)操作 未盡告知義務
“投保人連字都沒有簽,保險公司顯然沒有盡到免責條款的告知義務!闭憬吐蓭熓聞账哒袢A律師認為,對于條款中所列出的免責范圍,保險公司必須主動告知投保人。
高振華告訴記者,免責條款與普通條款有重大區(qū)別,保險公司的告知義務自然也要嚴格多。要履行這個告知義務,保險公司就必須敦促投保人完整閱讀免責條款并簽字,F(xiàn)在的事實是,保險公司拿不出由王彪本人簽名的投保書,也就說明保險公司沒有向王彪告知免責范圍。
“除非王彪與經(jīng)銷商之間有書面委托書,否則保險公司不能讓經(jīng)銷商代辦,更不能在投保書上代簽名!备哒袢A認為是保險公司的違規(guī)操作致使投保人喪失知情權,保險公司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險公司為過錯行為喊冤
“酒后駕駛是違法的,即使我們有不規(guī)范的地方,也不可能對投保人進行賠償!睂τ诩m紛的升級,該保險公司臺州中心支公司理賠科的林科長覺得很委屈。他說,酒后駕駛不能賠償,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情。如果僅僅是因為操作程序上的漏洞而要求賠償,這對保險公司來說是不公平的。
“由經(jīng)銷商全程代辦保險,實際上這是一個普遍現(xiàn)象。不光是我們公司,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有這樣的行為。”這家保險公司臺州中心支公司辦公室的張先生就此事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向記者坦言,由于保險公司和經(jīng)銷商一般都有固定的業(yè)務聯(lián)系,很多時間本該由投保人簽名的投保書,往往就由經(jīng)銷商代簽了。這樣的目的主要也是為了減少手續(xù),方便投保人。
保險公司被告上法庭
“大家都這樣做了,并不表明這就是合法的!备哒袢A告訴記者,即便是有再合理的解釋,保險公司的行為已經(jīng)違法這是無庸置疑的事實,因此投保人有權向保險公司索賠。
賠還是不賠,由于涉案金額高達數(shù)十萬元,保險公司和投保人都無法作出讓步。王彪決定挑戰(zhàn)保險業(yè)的這一行規(guī),目前已正式委托高振華作為其代理律師。3月20日,王彪向臺州市椒江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付車輛損失480000元及其利息損失。
保險公司該不該為一時疏漏而付出巨大的代價?本報將繼續(xù)關注。